1、监控器在墙上安装时,其底边距地(楼)面高度宜为1.3m~1.5m,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.5m,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.2m;
2、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(楼)面0.1m~0.2m。且满足以下要求:
1)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: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.5m;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;
2)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,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;
3)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;
4)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,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。
3、监控器应安装牢固,不得倾斜。安装在轻质墙上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。
4、引入监控器的电缆或导线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 配线应整齐,避免交叉,并应固定牢靠;
2)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清晰不易褪色;
3) 端子板(或排)的每个接线端子,接线不应超过2根;
4)电缆芯和导线,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;5)导线应绑扎成束;
6)导线引入线穿管后,在进线管处应封堵。
5、监控器的主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,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;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。
6、监控器的接地(PE)线应牢固,并有明显标志。
7、监控器内部不同电压等级、不同电流类别、不同功能的端子应分开,并有明显标志。